中新網3月17日電 據(jù)青海省紀委監(jiān)委消息:經中共青海省委批準,青海省紀委監(jiān)委對海西州委原常委、德令哈市委原書記眭曉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眭曉波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精神迷失,長期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長期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接受宴請和旅游活動安排,公車私用;違反組織原則,在工作調動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要求下屬提供“保姆式”服務,為他人提供幫助并收受財物;違規(guī)干預、插手工程項目;毫無紀法底線,大搞權錢交易,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土地審批、獲取項目補貼資金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眭曉波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j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中共青海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青海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眭曉波開除黨籍處分;由青海省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青海省第十四次、海西州第十三次、德令哈市第九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