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3日電 據中國網信網消息,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電影局、教育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fā)布《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信息分類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辦法》落實《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要求,明確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信息的4種類型及具體表現形式,將不當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等近年來突出問題納入治理范圍,對算法推薦、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新應用、新業(yè)態(tài)可能帶來的內容風險提出防范要求,確保《辦法》科學嚴謹、與時俱進。
《辦法》要求,對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信息,網站平臺和內容生產者應當采取防范和抵制措施,避免對未成年人產生負面影響。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網信部門將持續(xù)凈化網絡環(huán)境,督促網站平臺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大對各類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內容的治理力度,為未成年人營造清朗網絡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