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11日電 (記者 張素)中國官方11日通報十三屆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羅保銘涉嫌受賄一案進展。經(jīng)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近日已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稱,被告人羅保銘利用擔任天津市商業(yè)委員會主任、海南省委副書記、海南省省長、海南省委書記、十二屆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羅保銘生于1952年10月,天津市人,曾在天津工作多年。2024年7月,官方通報羅保銘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diào)查。
今年1月,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通報羅保銘被開除黨籍。他被指貪婪腐化,恣意妄為,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yè)經(jīng)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黨紀政務處分通報中,羅保銘還被指“長期與政治騙子不正當交往,造成財政資金重大損失和惡劣政治影響”“在重要干部任用上聽任親友‘推薦’干預”“利用職權大操大辦喪事”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