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辦、國辦發(fā)文:文化企業(yè)擔負文化傳承使命須堅持把社會效益放首位
據新華社“新華視點”微博報道,中辦、國辦日前印發(fā)《關于推動國有文化企業(yè)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指導意見》強調,文化企業(yè)擔負文化傳承使命,必須始終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兩個效益相統一。
國有文化企業(yè)“兩個效益相統一”指導意見:明確社會效益指標考核權重應占50%以上
中辦、國辦印發(fā)國有文化企業(yè)“兩個效益相統一”指導意見,明確社會效益指標考核權重應占50%以上,并細化量化到政治導向、文化創(chuàng)作生產和服務、受眾反應、社會影響、內部制度和隊伍建設等具體指標中。
國有文化企業(yè)“兩個效益相統一”指導意見:堅決反對唯票房、唯收視率、唯發(fā)行量、唯點擊率
中辦、國辦印發(fā)國有文化企業(yè)“兩個效益相統一”指導意見要求,科學合理設置反映市場接受程度的經濟考核指標,堅決反對唯票房、唯收視率、唯發(fā)行量、唯點擊率。
內容導向存在嚴重問題國有文化企業(yè)將予以關停
中辦、國辦印發(fā)國有文化企業(yè)“兩個效益”相統一指導意見要求,建立健全嚴格市場退出機制,對內容導向存在嚴重問題或經營不善、已不具備基本生產經營條件的國有文化企業(yè),堅決依法吊銷、撤銷有關行政許可,予以關停。(記者周瑋)